
March 11, 2018
107學海惜珠獎學金公告(無名額限制)
A.獎學金補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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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為電資學院院級/系所級 107學年度交換、雙聯計畫(不包括至中國及香港、澳門) 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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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於薦送學校就讀一學期或一學年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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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外國語言能力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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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有107年1月1日後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之有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相關補助證明(持清寒證明者或預計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不具備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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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學海築夢、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者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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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本計畫補助之學生不得同時或重複領取其他留學獎學金。
B.補助期限及額度:
(1) 實際獎助名額及金額將依教育部經費而定,獲獎名單將於6/30前公告於國際事務處網頁。
C.申請程序及應繳交文件:
截止期限: 3/19 中午12:00前親送以下文件至博理館202辦公室尹子真小姐收 ,電子檔寄至 yiintc8@ntu.edu.tw。
應繳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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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惜珠_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表」(見附件),申請者並於表上空白處親筆簽名(本文件需繳交紙本和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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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學校聯絡人及連絡電話(e-mail給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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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開立之戶口名簿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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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月1日後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之有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相關補助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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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500 字赴國外研修計畫書(包含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劃、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可用中文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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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歷年中文成績單(研究所學生須檢附大學部歷年中文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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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能力證明(影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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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表現證明:校內、外具體獲獎事蹟或參與國際性競賽獲獎證明影本,無則免付。
D.「學海惜珠_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表」填寫說明:
1. 研修學校是否為 100 大:若研修國外學校為 100 大,請勾選「是」,並在「參考依據」欄填上排名參考依據,如:「2017上海交大世界大學排名」、「QS University Rankings」、「The Princeton Review’s Best Value Colleges」等;若非為 100 大,請勾「否」。
2. 研修學校地址:至該校網頁查詢。
3. 研修期程:請填寫交換期的起迄年月。
4. 研修領域別:請填寫在交換學校的研修領域,例如:Faculty of Humanities、法學、醫學、理學、文學、 國際學部等等;也就是在那一個學院或學部修課。不確定則填預備申請的研修領域別。
5. 研修系所(學程):請填寫在交換學校的研修學程,如:法律系、醫學系、物理學系、KUINEP、 JTW 等等,也就是在那一個系所修課,或者是上該校為交換生特別開設的那一種課程。不確定則填寫預備申請的研修系所或學程。
6.經費總需求:交換生學費請填 0 元(因不需負交換校學費),訪問生請填寫欲就讀學校須繳交的學費。生活費請依照交換學校網頁或是資料提供的 cost of living 資訊,依照交換期大約估算一學年或是一學期的生活費用;來回飛機票請填寫大概金額即可,不需很精確。
E.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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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送生在國外就讀期間未滿一學期(學季),不得領取本補助款,已領取者應全數償還。
有問題請洽
Dana Yiin 尹小姐
博理館202辦公室 Tel: 02-33661566 Email: yiintc8@ntu.edu.tw
March 11, 2018
107學海飛颺獎學金公告 (電資學院可推薦3位)
A.補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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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為電資學院院級/系所級 2018 Fall /2019 Spring 交換學生計畫、雙聯計畫 (不包括大陸及港、澳) 者,且未獲其他出國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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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中華民國國籍,在臺灣設有戶籍,並於薦送學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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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學海築夢、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者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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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本計畫補助之學生不得同時或重複領取其他留學獎學金。
B.名額、補助期限及額度:
1. 交換一學年者,每名新臺幣 15 萬元整。
2. 交換一學期者,每名新臺幣 7 萬 5 仟元整。
3. 院推薦名單將送國際事務處,實際獎助名額將依教育部經費而定,獲獎名單將於6/30前公告於國際事務處網頁。
C.申請程序及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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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_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表」,申請者於表上空白處親筆簽名 (本文件需繳交紙本和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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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500字赴國外研修計畫書(包含自傳、赴國外研修目標及計劃、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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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成績單中文版(研究生需檢附大學四年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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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各學期名次證明書(研究生需檢附大學四年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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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能力證明(影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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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表現證明(影本可) 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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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學校聯絡人及連絡電話(e-mail給尹小姐)
於截止期限 3/19 中午12:00 前將紙本1-6文件親送博理館202辦公室尹子真小姐收,文件1,7電子檔寄至 yiintc8@ntu.edu.tw。
院級交換生可提前至博理館202辦公室找尹小姐確認是否可拿回交換申請文件,有些文件可能已被銷毀,請提前來確認。
D. 「學海飛颺_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表」填寫說明:
1. 研修學校是否為 100 大:若國外交換/雙聯學校為 100 大,請勾選「是」,並在「參考依據」欄填排名參考的依據為何,例如:「2017年上海交大世界大學排名」、「QS University Rankings」、「The Princeton Review’s Best Value Colleges」等;若非100大,請勾「否」。
2. 研修學校地址:至該校網頁查詢。
3. 研修期程:請填寫交換期的起迄年月。
4. 研修領域別:請填寫在交換學校的研修領域,例如:Faculty of Humanities、法學、醫學、理學、文學、 國際學部等等;也就是在那一個學院修課。若還不確定研修領域,則填寫預備申請的研修領域。
5. 研修系所(學程):請填寫在交換學校的研修學程,例如:法律系、醫學系、物理學系、KUINEP、 JTW 等等,也就是在那一個系所修課,或者是上該校為交換生特別開設的那一種課程。若不確定,則填寫預備申請的研修系所或學程。
6. 具體獲獎事蹟(校內、外皆可)或參與國際性競賽獲獎:請依照實際狀況填寫「是」或「否」,需提供證明。
7. 經費總需求:交換生學費請填 0 元(因不需負擔交換校學費),訪問生請填寫欲就讀學校須繳的學費。生活費請依照交換學校網頁或資料提供的 cost of living 資訊,依交換期大約估算一學年或是一學期的生活費用;來回飛機票請填寫大概金額即可,不需很精確。
E.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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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送生在國外就讀未滿一學期(學季)者,不得領取本補助,已領取者應全數償還。
有問題請洽
Dana Yiin 尹子真
International Affairs Coordinator電機資訊學院國際事務專員
博理館202辦公室 Tel: 02-33661566 Email: yiintc8@ntu.edu.tw